屈光参差眼 配镜有讲究
浏览次数:174 日期:2013-08-31 16:17:42 来源:上海和平眼科医院 进入眼科专家答疑区
双眼屈光程度的不同称为屈光参差。屈光参差的程度大于2.50度时,配普通框架眼镜完全矫正以后,凹透镜和凸透镜产生的象差,可能使双眼视力比单眼视力差,会产生复视(重影、双影、模糊),同时视疲劳严重。因此屈光参差眼配眼镜需要特殊规则,不仅要配特殊的远用眼镜,而且要配特殊的近用眼镜。
和平眼科专家介绍,选用眼镜处方原则为:
1)双眼均为近视眼。单眼矫正视力都可以达到1.0以上,配远用眼镜时如果双眼不出现复视,可以完全矫正。若出现复视,应适当减少高度眼的度数。低度眼不减度数,完全矫正。使双眼视力避免复视,保持一定的立体视觉,正常眼位,防止高度眼度数进一步发展。如果高度眼高矫正视力低于0.2,可以将高度眼度数减到与低度眼相同。使左右镜片厚度、重量相等,配戴美观舒适。如果屈光参差太大,立体视觉太差,无法完成某些需要精确定位的工作应当配
隐形眼镜。或给
高度近视眼配
隐形眼镜,矫正屈光参差部分近视度,用框架眼镜矫正双眼其余部分近视度。同样不会产生复视。恢复良好的立体视觉。
2)一眼近视另一眼正视。对近视眼尽量矫正提高视力,只要不产生复视,配远用眼镜,形成好的双眼视力有利于保持和建立立体视觉和正常的眼位,防止形成交替视力,丧失立体视觉。如果生活和工作需要长时间近用眼,应当及时配近用眼镜,防止屈光参差进一步扩大。近视眼配隐形眼镜,可以完全矫正,远、近视力正常,不会产生复视。
3)一眼近视另一眼为
远视。如果单眼矫正视力都可以达到1.0以上,配远用眼镜时,
远视眼应完全矫正,近视眼适当矫正。使双眼视力不低于单眼视力,防止儿童远视眼弱视和斜视,立体视觉正常,避免形成双眼交替视力。如果远视眼矫正视力低于0.8,双眼完全矫正后,双眼视力不低于近视眼视力,应完全矫正。若双眼已经形成交替视力,应不完全矫正近视眼,使近视眼不在发展。
4)双眼均为远视眼。如果双眼矫正视力接近,双眼视力不低于单眼视力,可以完全矫正。否则应提高低度眼矫正度数,降低低度眼视力,消除复视。如果高度眼矫正视力明显低于低度眼,且低于0.2,应降低高度眼镜片度数2.50度,使高度眼不起作用,双眼度数接近,使远用眼镜配戴美观舒适。
5)一眼正视,一眼远视。远视眼完全矫正后,如果双眼视力高于单眼视力,应完全矫正。如果双眼视力低于单眼视力,远视眼可以不矫正;如果远视眼矫正视力高于0.8应完全矫正,给正视眼加度数,使正视眼形成轻度近视视觉,双眼视力和立体视觉正常。防止远视眼形成废用性弱视和斜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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